┇东营正规救护车┇东营救护车出租┇东营救护车出租电话┇联系人:卢主任手机:13854604057电话:86-0546-8360098据澎湃新闻报道,近日,一段“绿心路老人骑车摔倒,路过救护车不施救”的视频在网上传播。3月22日,涉事的四川乐山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官方发布情况说明称,当时救护车是着急送血救人,随车人员不是医护人员,且该车不是120急救车辆,车上没有专业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,所以没有及时地给予救助,在此向伤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。“路过救护车不施救”,单看标题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医疗机构推诿责任。事实上,救护车是救护专用车辆,不可能像出租车在街头巡游揽客一样去救助,而且救护车出动只是急救的一个环节,它出现在街头往往带有任务。如个案中的救护车是为救急患到市血站取血返回的路上。那么,救护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,“偶遇”有人需紧急救助时是否应该施救?答案应是否定的。首先,急救需要遵循先后原则,这既是保证被救助者的权利,也是保证急救体系秩序与效率的基本前提,急救中因“偶遇”而横生枝节,会延误正在执行的急救任务的效率,同时还可能让已在处置途中的急救车辆扑个空,两难选择面前,权衡利弊而从之是唯一的